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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企业注册—基金管理

文章来源:泰和开发区发布时间:2019-04-09浏览次数:[ 字体: ]

金融企业注册—基金管理

基金管理(股权投资管理)设立条件:

注册资金100万元

管理机构: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
政府扶持政策(具体根据政府适时规定):

1.募集资金奖励

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,根据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的规模,给予合伙企业委托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一次性补贴:募集资金达到10亿元(含)至30亿元的,给予500万元;募集资金达到30亿元(含)至50亿元的,给予1000万元;募集资金大大哦亿元(含)以上的,给予1500万元。
2
人才补贴

1)对引进的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管理资本达到10亿元的企业高管人员,给予每人一次性住房(租房)补贴20万元。

2)对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高管人员、专业骨干人员,经综合考核评定,给予一定的人才补贴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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